第一章 总 则
 第一条  本会定名为“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会”
 第二条  本会是在太阳集团官网指导下的由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自愿结成的联合性、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
 第三条  本会的宗旨是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加强国内员工之间、员工与母校之间的联系,服务广大员工,激励广大员工继承与发扬太阳集团官网“诚信、自强、力行、拓新”的校风,努力开拓创新,共同为母校的建设和发展,为祖国的繁荣和富强贡献力量。
 
 第二章 业务范围
 第四条  本会的业务范围:
 (一)加强与国内员工之间的联系,开展国内员工之间的协作、交流和联谊活动;
 (二)加强同各地员工会的联系和交流,指导各地员工会开展工作;
 (三)举办有利于祖国、有益于社会、有助于母校的各项活动。
 
 第三章 会 员
 第五条  本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 (一)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的员工;
 (二)拥护本会章程;
 (三)自愿加入本会。
 第六条 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凡承认本会章程并且自愿参加的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、校内各单位员工组织,经与本会认可登记,即为本会会员。
 第七条 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 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 (三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 (四)优先获得本会的服务;
 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 第八条 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 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 (二)执行本会决议;
 (三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 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;
 (五)关心和支持本会与母校的发展;
 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相关信息。
 第九条 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 
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
 第十条 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其职权是:
 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 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;
 (三)决定终止事宜;
 (四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 第十一条  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决议须经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 第十二条  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 第十三条  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 第十四条  理事会的职权是:
 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 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,聘请名誉会长、名誉副会长;
 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 (四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
 (五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 (六)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 (七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 (八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 第十五条  理事会每届任期5年。理事会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时也可采用多媒体的形式召开。理事可以连任,并可在每届任期内根据具体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和增补。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。其决议须经应到会2/3理事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理事因故不能参会的,可以委托其他员工代表其参加会议,行使表决权。
 第十六条 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,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对理事会负责。
 第十七条  理事会休会期间,由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,行使理事会职责,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常务理事会。
 第十八条  本会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,需具备下列条件:
 (一)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 (二)在员工中有较大影响力;
 (三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 (四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 (五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 第十九条  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。
 第二十条  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 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和常务理事会会议;
 (二)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;
 (三)签署本会有关重要文件和协议等。
 第二十一条  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 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 (二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 (三)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;
 (四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  
  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 第二十二条  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 第二十三条  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。
 
 第六章 附  则
 第二十四条  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各地员工会组织的成立,应报请太阳集团官网员工会批准。各地员工会组织的成立及活动应遵守所属地的有关法规,并在suncitygroup太阳集团员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 第二十五条 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员工会理事会。